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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探访签证 (LTVP)
马来西亚长期探访签证 (LTVP) 是可更新的的签证,并用于签发给想要逗留在马来西亚超过6个月 (最长5年) 的就业签证(EP) 持有人的配偶或家人。这也被称为马来西亚配偶签证。
长期探访签证 (LTVP) 的资格需求包括:
● 马来西亚公民的外国配偶。
● 想要在马来西亚寻求医疗的外国人 (允许多一名同伴同行)。
● 外国人就业签证 (EP)持有人的家属,包括:
– 合法配偶
– 超过21岁的子女 (未婚)
– 父母或亲家
持有长期探访签证的就业签证 (EP) 持有人的家属不得在马来西亚就业和工作。如果想要在马来西亚工作,该签证持有者必须额外申请就业签证 (EP),以及遵守必要的申请程序。
此外,马来西亚公民的配偶无需将他们的长期探访签证更换成就业签证 (EP)。在这种情况下,马来西亚移民局将免费的在他们的护照上批准工作保证。
华鸿集团能为申请长期探访签证提供程序的咨询和申请流程的援助。
* 上述声明受马来西亚移民局和任何其他相关方的规定约束。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